综合评价批次经平行志愿一轮投档后,各招生院校组织进档考生参加校测,再依据《招生章程》,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高考成绩(60%)+校测成绩(30%)+学业考成绩(10%)]进行录取。
除综合评价批次外,零志愿批次、本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均实行一轮投档。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每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过程如下:投档录取过程为:排序——>检索(分档)——>投档——>录取——>审核
第一步排序:将所有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不包含前面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考生按同分排序原则进行排序),使每个考生都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
第二步检索(分档):由计算机将排好序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逐个进行检索,检索到的考生,对其所填的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进行检索判断。当某一院校专业组已分得的档案数小于投档数时,则将考生档案分到该院校专业组档案数据库,否则就对考生下一院校专业组志愿进行检索判断。一旦检索到投档数未满的院校专业组而被分档后,则不再对其后志愿检索。若检索完考生填报的所有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志愿投档数均已满,则说明考生本次未能成功投档(即“脱档”)。
第三步投档:当该批次所有满足条件的考生档案检索完毕后,对分好的本批次档案定向投往院校专业组。这个过程是一次性同时完成的。
第四步录取:高校根据《招生章程》录取考生。
第五步审核: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院校的录取结果。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本科阶段录取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过程是怎样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