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17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日程
日 期工作内容2017年4月14日前各招生院校向市教委上报招生章程4月20日各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4月23日前各招生院校接受考生咨询4月24日至27日考生报名4月28日考生确认5月6日上午9:00各招生院校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核5月20日各招生院校开始录取新生,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标准,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一周5月27日前将公示后确定的拟录取新生名单上报市教委进行审核,包括书面和电子文档,排序一致,报送信息包含:序号、考试报名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录取院校、录取专业、层次、学制、政治面貌、民族、考试科目分数、总分、毕业学校。6月3日前录取结束9月15日前各招生院校统一向市教委报送报到入学新生的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市教委统一在教育部学籍学历平台予以学籍电子注册(报送数据的排列次序应与录取名单报送次序一致)。
2017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经核定的正表作为向社会公布和宣传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