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报考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测面试过程中与评委进行互动交流。在互动交流中由评委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30号)文件中关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学生。
对报考我校秋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在专业录取环节遇到同分现象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