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按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总分划定低录取资格线。
(2)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列,按计划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专业基础成绩顺序分出先后,择优录取。
(3)非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报考的考生,根据考生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文化基础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专业基础成绩顺序分出先后,择优录取。
2017年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