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25×初试成绩/初试满分+75×复试成绩/复试满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在名额有限情况下,总成绩相同者取复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3、初试成绩低于2017年工学A类考生国家线总分或单科线要求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或政审不符合国家要求者,不予录取。
4、录取结果由学院办公室统一通知考生本人。
5、招生录取中有关异议申诉由信息学院招生委员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