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占10%。
考生的高中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A=100分、B=90分、C=80、D=60分折算。非应届毕业生的“技术”科目成绩,取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