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请确保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高考选考科目无误,以免影响录取。
3.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4.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5.未尽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