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自主招生控制线”。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10%。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如下10门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科技,每门科目合格计10分,不合格或无成绩计0分。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4.交大密西根学院、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仅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正式予以录取。
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计划及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