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四级水平);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研究方向招收专业学位,其他研究方向皆为学术学位。其中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的专业只接收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报考,且须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代码以“1052”开头的专业只接收口腔医学五年制全日制本科生报考,且须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同时,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文件精神,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即专业代码以“1051”、“1052”开头的专业将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进行,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学生的人事关系及福利待遇等相关规定可查阅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
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