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往届生在复试时需核查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博士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注: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的考生和在境外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验证。
3.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研究方向招收专业学位,其他研究方向为学术学位。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4.报考备注栏中标注“上海市专业学位博士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项目”的考生还须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迟须在入学前获得),同时进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下属各培养单位的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且入学时在专培基地培训;该类学生培养类型为“全日制定向培养”;考试科目中“业务课2”须选择“2816临床技能与研究综合考试”/“2817口腔技能与研究综合考试”。入学前本人须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参加奖助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就读期间不能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5.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