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招考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招生类别为“全日制非在职”(“上海市专业学位博士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项目”学生除外)。
(一) 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往届生在复试时需核查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博士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注: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的考生和在境外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在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验证。
3.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研究方向招收专业学位,其他研究方向为学术学位。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4.报考备注栏中标注“上海市专业学位博士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项目”的考生还须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迟须在入学前获得),同时进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下属各培养单位的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且入学时在专培基地培训;该类学生培养类型为“全日制定向培养”;考试科目中“业务课2”须选择“2816临床技能与研究综合考试”/“2817口腔技能与研究综合考试”。入学前本人须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参加奖助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就读期间不能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5.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报名程序
1.考生首先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在线报名(网址:www.gs.***.cn)(起止时间:2016年10月12日-12月15日);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在职”。
2.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
3.查询网报信息(必须上传照片、用A4纸下载打印完整的“报考登记表”(含封面)、准考证及推荐信);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将《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直接寄送至学校研招办(闵行校区)。
(三) 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届时需随身携带验证材料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博士生准考证(报名系统内下载);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四) 初试
1.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代码以"2"开头),共2门;每门满分100分;医学院考生均须参加外国语考试,不得免试。
2.初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周六,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初试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4.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2月
(五) 复试(由各招生院所组织进行。非全日制硕士培养的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届时详见医学院研招网公布的信息;复试内容:专业课(即招生目录中,考试科目代码以“3”开头的科目)及综合复试(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素质能力等)。复试时,须提交相关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责任自负)。参加复试考生还需参加医学院组织的体检。考生务必保证下列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复试专家小组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用A4纸打印);
2.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5.两封推荐信(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必须有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推荐);【点击下载推荐信模板】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招生院所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017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