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对高职高专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在全市专科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市教委和考试院规定的比例投档。依据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满,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录满为止。总分相同情况下,按外语、语文、数学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按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与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之和的综合成绩按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则按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017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外省市秋季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