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上,根据专业志愿先后录取(即专业优先原则):
1、本科层次,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专业技能考试科目单科合格线和三门文化课总分低资格线,录取时根据专业优先原则以三门文化课总分(满分3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依次比较专业技能考试科目总分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
2、高职(专科)层次,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专业技能考试科目单科分数线,录取时根据专业优先原则按五门总分成绩(满分5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依次比较文化统考成绩、专业技能考试科目总分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在第一专业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按三门文化课总分(满分300分)从高到低按专业优先原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如第二专业志愿为空白则视为第二专业志愿为无效,依次类推。
3、实行先本科录取、后高职(专科)录取的办法。同时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志愿而又未被本科录取的考生,同单报高职(专科)的考生等同,所填高职(专科)志愿均视为第一志愿。
4、我校只招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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