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分数由考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确定。计算公式为: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2、录取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原则,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实践能力及应用能力的考生。
3、拟录取名单按第一志愿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第一志愿拟录取考生不足,则再按调剂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如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入学总成绩相等,则按复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在学校上报录取数据前,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对在科研或相关创新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学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可组织专家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适当加分,并计入复试总成绩。
5、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n)上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公示无疑议,将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公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2017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