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夏季高考相同分数下优先考虑语文成绩高的考生;春季高考相同分数下优先考虑技能操作分数高的考生。
(二)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会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4月17日--4月22日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四)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17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017年山东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