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对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要求的考生,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录取。
3.取得我院专业测试合格证(山东省外招生承认本科高校校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正常投档后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5.通过各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网、查询电话、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2017年山东外贸职业学院艺术类(空中乘务)专业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