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
2017年,我省夏季高考、春季高考注册入学申请资格线均为150分。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度注册入学申请资格线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类别、科类,选择对应的学校和专业进行注册申请。
第十五条注册入学录取程序
考生申请注册入学,须凭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wsbm.***。
夏季高考文理类和春季高考只进行1轮注册入学,夏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进行2轮注册入学。每轮注册入学均包含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院校审核与录取两个环节。
(一)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和网址填报注册入学志愿。
(二)院校审核与录取。招生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明确的注册入学录取办法,对提交注册入学申请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确定为院校录取考生。招生院校在每轮招生计划数内确定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十六条注册录取规则
对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我校根据省下达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类别,在已确定的投档范围内除正常原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身体受限等)退档外,一般不允许退档。
第十七条收费及其他
注册入学考生的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注册入学计划
根据规定未完成统招计划可以转入注册入学计划,调整后的计划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九条学校学费标准:普通专科专业:6500元/年,艺术类专业7500元-8000元/年,校企合作办学专业7000元-315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退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中的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为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鲁政发[2007]41号、财政[2007]90号、鲁政办发[2008]66号关于政府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的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标准依学生个人家庭经济状况分为三档,分别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人/年,获得资助比例为全校在校生总人数的14%;国家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8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2‰;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6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4%,奖学金与助学金不可兼得。
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申办一次,每年申请的贷款额1000-8000元不等,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在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有关规定的同时,学校还为贫困生设立多个“圣翰之光”助学岗位,为在校学生提供了勤工俭学的机会,确保家庭贫困的在校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他生源地学生可根据当地政策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出具在学证明。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学生(大二年级、大三年级)可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比例为大二、大三在校生的1‰和0.5‰。毕业时优秀学生可参评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参评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5%。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可参评职业素养优秀学生、专业理论学习标兵、专业技术操作能手、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生等七类荣誉称号,参评比例在15%-40%之间。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经考试合格达到各专业培养要求的,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校外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高职注册招生注册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