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舞蹈学专业二试之外,各专业均网上报名、交费、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交费。
2.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不可取消报名,费用不退。网上交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
3.考试报名收费
音乐学、录音艺术专业报名考试费100元。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交费。
舞蹈学专业一试报名考试费100元。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一试交费。二试费用为80元。二试收费在一试结束并出榜后现场收取,收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音乐学、舞蹈学、录音艺术三个专业之间不能兼报。
5.报名方式
关于报名软件的安装、报名流程、注意事项和要求,请查阅我校招办网站(******.cn)发布的“2017年艺术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报名系统分手机端“应用版”和电脑端“网页版”。
(1)使用“应用版”报名:考生通过手机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和专业并完成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网上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2)使用“网页版”报名:因其不提供上传照片的功能,考生须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照相(免费):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身份证(正面)、省统考(联考)准考证(所报专业不涉及统考的除外)复印件1份(印在一张A4纸同一面上)到考点现场照相,完成后打印准考证。现场照相不接受纸质照片或电子照片。报考音乐学和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现场照相时间为2月15日9:00至15:00;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现场照相时间为2月25日9:00至12:00。地点均为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排演厅门厅。
6.网上报名未采集照片也未按时参加现场照相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7.考生填报各类信息时应在系统中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港、澳、台地区考生的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科目、内容和方法与大陆考生相同。文化考试请咨询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9.考生报名后应关注我校招办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过报名系统“应用版”推送的消息。
10.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可用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代替。如果使用户籍证明,要求证明上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2017年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报名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