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类专业听音与乐理、舞蹈学专业听记与舞蹈常识科目为笔试项目只考一次,一旦漏考该项目成绩按零分计,请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携带山东师大准考证、省艺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3、专业技能考试时间段为: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晚上18:30—21:00,请当天考试的考生,按准考证要求到音乐学院院内集合。
4、声乐伴奏与合伴奏:考试聘请专职人员提供伴奏服务,选择钢琴伴奏的考生,须在考试前一个单元合伴奏,凭准考证在规定的合伴奏时间内办理相应手续。合伴奏时间:上午考试的前一天晚上18:00—21:00,下午考试的当天上午8:00—11:00,晚上考试的当天下午14:00—17:00。合伴奏地点:琴房楼(请自备乐谱)。
5、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应考,不得私自调换考试时间。
6、所有技能展示都要求背谱演唱或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7、舞蹈剧目、声乐通俗唱法的伴奏音乐自备,一律采用音频或MP3格式,考试时将只存有考试曲目的U盘提供给考务组。
8、舞蹈学专业除剧目考试外,其他项一律裸妆,穿练功服、练功鞋参加考试;参加剧目考试时请提前换好剧目服装,剧目考试后换练功服、练功鞋参加基本条件测试。
9、音乐类考生在填写曲目单时,可选择填写1首或2首曲目,考评委有权指定考生演唱或演奏曲目单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10、音乐表演(中美合作办学)不单独进行专业测试,音乐类考生两项技能中含钢琴或声乐任何一项,取得专业合格证后即可报考该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录取。
2017年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类舞蹈学招生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