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4个专业,按照音乐类统一实行大类招生,入校一年后再进行专业分流。
音乐表演(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报考音乐类且技能为钢琴或声乐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后可同时报考该专业。
音乐类、舞蹈学专业只进行一试,不设初复试。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测试内容见下表:
科类专业代号招考专业测试内容艺术文01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1、技能测试:从声乐、键盘、西洋乐、民乐、舞蹈中任选2项2、基本乐科包括①乐理、②听音、③视唱艺术理08艺术文07音乐表演(中美合作办学)不单独进行专业测试艺术文25舞蹈学(男)1、听音与舞蹈常识为集体笔试2、技能测试包含基本条件和舞蹈作品、技能技巧和动作模仿两大部分艺术文26舞蹈学(女)艺术文27音乐表演(校企合作)1、表演形象;2、技能测试(声乐,键盘,西洋乐,民乐,舞蹈任选1项);3、企业面试艺术理28音乐表演(校企合作)
注:
1、舞蹈、流行音乐伴奏音乐考生自备,格式WAV或MP3格式,考试时用U盘提交。
2、各科具体考试要求请看《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音乐类、舞蹈学专业考试大纲》。
2017年山东师范大学普通高考艺术类音乐类、舞蹈学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