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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总则

2017年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3 14:05:00 解决时间:2017-05-21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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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肓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学校代码:13379。招生代码:E000。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七条学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八条办学地点: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青州校区(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第九条学校概况: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是2005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校坐落在云门山南路青州市大学城区,占地338001平方米,建筑面积152597平方米,图书48余万册。

  学校依托山东师范大学整体办学优势和优质教育资源办学,秉持“以人为本,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人人成才”的办学理念,坚持“创新品质,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人才培养目标,强化基础知识,注重素质教育,突出能力培养,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专业基础扎实,应用实践能力强,具有理想与责任,富有创新品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学院型、复合型专业人才。学校现有教职工422人,其中专任教师331人,教授23人,副教授7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5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148人,形成了一支素质精良、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和精干高效、严谨规范的管理队伍,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在紧紧依靠山东师范大学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引进合作名校名教授走进历山课堂,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十几位名教授成为我校兼职教授,大大提高了教学质量,鼓舞了师生士气,让学生享受到一流师资教育。1项教学成果获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个教学团队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团队,3名教师获省级教学名师称号,30门课程被评为山东省精品课程,荣获山东省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承担山东省教学改革项目5项。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众多毕业生或考取国家公务员或被事业单位、国企及外资企业录用。

  学生除享受国家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与助学贷款政策外,为鼓励学生成长成才,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禄禧奖学金。

  学校设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朝鲜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生物科学、编导、数学与应用数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应用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工程、生物技术、动画、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旅游管理、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风景园林、舞蹈学、学前教育等30个本科专业,以及语文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财务管理、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生物质能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艺术设计、应用化工技术、城市燃气工程技术、空中乘务共16个专科专业。专业涵盖文、理、工、管理、经济、教育、艺术七大学科门类。

  学校依托母体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马来西亚汝来大学、韩国大真大学、加拿大皇家汉木梁大学、韩国又石大学、美国东田纳西州立大学等国外高校开展了“2+2”联合培养项目,为学生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就学空间。

  第十条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 2017-05-21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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