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院当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学字〔2017〕18号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轻工职业学院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079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邮编:255300
第六条学院办学性质、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院历史沿革:学院前身是山东省丝绸工业学校,始建于1960年。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更名为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第八条学院简介: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地处齐文化发祥地、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的故乡----山东省淄博市。现占地33.6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3.7万平方米,设有轻化工程、机电工程、商务贸易、纺织服装、信息工程、艺术设计、工商管理7个系,建有“世博动漫学院”、“嘉环·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软件学院”3个校企共建二级学院,28个高职招生专业8个本科试点专业。学院图书馆藏书38万余册,各类报刊350余种,开通了14个综合数据库,校园网络覆盖全校,教室装备全套多媒体教学系统,完全实现了校内全程信息化管理。
学院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毕业生核心竞争力为导向,以“高薪就业体面工作”为终极目标,多年来,学院毕业生以其良好的职业素养深受广大用人单位的欢迎。
第九条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2017年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注册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