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考生填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材料,各招生院校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4号)的有关要求,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完整、准确、表述规范,涉及录取原则的部分要清晰、明确、通俗易懂,且不存在歧义。比如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要明确具体的录取原则、招生计划数,该专业录取时是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还是按该专业总计划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等;成绩使用办法要明确,注明是使用统考成绩还是使用校考成绩,每一次填报志愿录取时只能认可一类成绩(统考成绩、本校校考成绩、其他院校校考成绩)。
省内各招生院校要于2016年12月22日前,将艺术类招生章程的电子版发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处,邮箱:xsc@sdedu.gov.cn,招生章程经我厅统一组织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省外各招生院校要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经本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艺术类招生章程的电子版发送至e37_pzek2@sdzs.gov.cn,并将纸质版直接邮寄至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307室,邮编:250011),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名称、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并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2017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招生章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