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位点招生名额包含硕博连读生和统考生,因此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推荐选拔。
(二)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和名额:限于已完整指导一届博士毕业生的导师。每名导师总招生名额为1名(含硕博连读生和统考生),已接收连读生的导师不得再接收统考生报名。对承担国家级重大课题、科研任务重、学术水平高的导师,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应附相关业绩证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招收两名博士生(含硕博连读生和统考生)。
(三)推荐选拔名额:每个可以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博士点(不包括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博士点)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招生简章公布招生数的三分之二。
(四)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标准和程序,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把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硕士生推荐出来。
(五)推荐结果上报前要在学院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对在选拔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硕博连读生学费缴纳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
(七)时间要求:各学院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排序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10月8日
附件:硕博连读申请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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