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春季、夏季考生分别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院将不予录取;空中乘务、旅游管理(高铁乘务方向)、专业需取得学院面试合格证,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2.考生被录取入校后第一年不进行专业调整。确需调整专业者,可于第二年6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同意后,按学院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17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