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导师近年指导研究生情况,严格审核优秀生源指导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年度不得指导优秀生源学生:
(1)上年度受到学校(学院)纪律处分。
(2)本年度论文盲审有不合格论文。
(3)近2年上级部门论文抽检存在“有问题论文”。
2.优秀生源学生应珍惜学校给予的优惠政策,认真履行优秀生源相关义务,如有违约情况,将按照协议取消其入选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优秀生源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以及毕业设计(论文)与实习。自下一学期开始提前安排部分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参与导师所从事的课题研究工作。导师指导工作量自本学期开始计算。
各培养单位要本着“公开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尽早开展宣传动员,让学生充分了解学校优惠政策、导师业务需求,切实做好今年的优秀生源遴选工作。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2782143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培养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7]147号)
附件2:2017年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遴选工作日程表
附件3: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0日
2017年山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遴选遴选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