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要依据学校规定的遴选条件,严格审核,按照遴选工作进度(附件2)做好相关工作。
1.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提前选定研究生导师,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学生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于9月29日~30日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跨学院(一级学科)申报的学生,须征得报考学院(学科)同意。申请表由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送交报考单位;报考单位需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察,向研究生院提交跨学院(学科)培养可行性报告。
2.优秀生源导师须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导师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明确所选定的优秀生源学生,于9月29日~30日报学科所在单位。
3.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核本单位学生的申请条件、思想品德、奖惩情况、有关竞赛获奖及论文发表等关键信息,如实填报学生在本专业学习成绩排名,提出推荐名单。名单须在单位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推荐汇总表》(附件3),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学生申请表和导师申请表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审核学生的学分及专业排名等相关情况,终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研究生院与入选学生签订《研究生生源培养协议》。
2017年山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内优秀生源遴选遴选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