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督导专家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复试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
学校监督电话:0533—2787105,2786400。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对于复试方案、成绩和录取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三)各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各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考生做出书面或口头答复。考生如对招生单位做出的答复不认同,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做出书面答复。
2017年山东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