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连续四年就业率超过98%,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一直以来,学院始终坚持以学生就业为导向,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院改革发展的生命线,作为学院质量工程、民生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过程中大力实施就业四大保障工程,确保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一是率先实行校园招聘准入制度。安排专人对招聘企业进行资格初审,凡是不能提供完整企业资质,发展前景不明确,职工流动性大,招聘待遇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单位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进行招聘。对资格审查过关的单位,学院再派专人实地考察,确认符合条件后才能安排进校招聘。
二是率先建立毕业生再就业机制。学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但也存在部分学生就业质量不高、跳槽频繁等现象。为此,学院着重加强对应往届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探索建立了毕业生再就业新机制,即不管是应届毕业生,还是往届毕业生,只要工作不满意,都可以回学院重新获得推荐工作岗位的机会。目前,已有150多名往届毕业生通过学院顺利实现了再就业。
三是开通毕业生就业直通车。“校企合作、定向培养”是实现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的重要途径。“厂中校”、“校中厂”、“订单定向培养”、“股份制专业”等多种校企合作育人模式,实现了学院、企业、学生三方的深度融合,极大的促进了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近几年来,“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在我院已成为实现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的主要途径,每年有近40%的毕业生通过此种方式实现了高质量就业。
四是推行双辅导员制度(专职辅导员和专业学习辅导员)。这项工作的开展主要是为强化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提升大学生职业核心能力,这项工作我们从2014年初全面展开,选拔骨干教师担任专业学习辅导员,加强学生的职业素养、道德品质、人文底蕴的培养,帮助学生确立明确的学习目标,养成符合自身特点的学习方法,强化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增强创新能力,实现了与专职辅导员的完美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