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招生简章、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等均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招生监督投诉受理电话:0536-2600097。
2017年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