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
2015年以前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今年仍需办理的同学以及2016年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北京生源提供:低保证明(《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之一的复印件(A4纸一份);
外地生源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1份)(证明中必须注明家庭经济困难),要求:必须加盖“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居委会和村委会或单位的公章无效),且盖章的时间必须是申请年度内。经济困难证明必须是带红章的原件,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
2.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个人家庭情况说明(200字以上、A4纸);
3.父亲和母亲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各1份,共2份)要求:身份证要正反两面都复印。若父亲和母亲或监护人无身份证,须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4.家庭户口簿复印件(A4纸),要求:户口簿各页全部复印,其中家庭地址页、父亲情况页、母亲情况页这三页必不可少,各复印在A4纸上(各1份);
5.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黑白或彩色);
6.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7.学生证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含有学生姓名、班级、学号和本人照片页,共两页,各复印在A4纸上;
8.《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下载网址如下:http://219.224.69.78:8086/openinfo/newsdownindex?pid=839855&pcid=849102
9.新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老生需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并由院系盖章(一门或以上成绩不合格者无贷款资格);
10.未满18周岁申请贷款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的书面意见。
(二)学子阳光助学贷款新贷
之前未办理过,2016年需要办理学子阳光助学贷款的同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含有学生姓名、班级、学号和本人照片页,共两页,各复印在A4纸上;
3.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学子阳光助学基金推荐表(首次申领用)下载地址:http://219.224.69.78:8086/openinfo/newsdownindex?pid=839855&pcid=849102(需校方盖章)
(三)学子阳光助学贷款、小额贷款协会助学贷款续贷
2015年以前申请过,2016年仍需办理学子阳光助学贷款或小额贷款协会助学贷款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大学生提取信用助学贷款推荐表;下载地址:http://219.224.69.78:8086/openinfo/newsdownindex?pid=839855&pcid=849102(需校方盖章)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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