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
2、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统一要求,学院依据复试专业和复试人数成立复试小组,每一个复试小组由相关学科教授、副教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2017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