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其他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资审前获得硕士学位);
3.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6.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不含所报考导师)。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报名无效。
2017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生的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