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总成绩按各项考核内容的加权成绩计算。
1、申请审核制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外文文献测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
2、普通招考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各专业初试权重50%,复试权重50%。复试合格的考生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为总成绩,用公式表示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2017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总成绩计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