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加强宣传,及时将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相关政策、信息传达本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各试点院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加强试题命制、印刷、分发、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不得在校外设置考点,须在同一考点、同一时间段进行。建立健全有关单独招生的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对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各试点院校要将单独考试招生的组织和录取等情况及时报告我厅。
联系人:徐成强,联系电话:0531—81916512,邮箱:xsc@sdedu.gov.cn。
附件:试点院校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限额表.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3月23日
原文链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物流管理 |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 三年 | -- |
行政管理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工程管理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物流管理-- |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 三年 | -- |
旅游管理 |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 三年 | -- |
物流管理 | 山东省交通技术学院 | -- | -- |
旅游管理 |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 三年 | -- |
酒店管理-- |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 三年 | -- |
财务管理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旅游管理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工程管理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物流管理 |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 -- | -- |
旅游管理 |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 -- | -- |
旅游管理 |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 -- | -- |
酒店管理 |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 -- | -- |
物流管理 |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 三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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