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规则:根据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考生考试分数和面试分数之和合成的总分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低录取分数线,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计划调整原则:根据考生实际填报专业志愿情况,专业计划可在30%的范围内调整。
3.录取手续:4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在4月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4.寄发《录取通知书》:学院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给录取的学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5.已被本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在收费、退费、学生资助等方面执行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与统招生相同的政策。
2017年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