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考核制”属我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的一部分,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山东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进行。
(二)各招生单位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本单位博士生的申请、考核工作。
(三)各招生单位须根据学校“申请-考核制”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实施办法,并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
2017年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开展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