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调整规范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口登记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及济南市公安局“大中专新生落户的有关要求”。凡户口需迁至山东大学的新生,山东省外新生:其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用字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中的用字一致;填写18位数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加盖户口专用章,不得涂改。山东省内新生: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持家庭户口簿到校报到。所有迁移户口到学校落户的新生须在入学报到时办理,之后不再受理个人单个落户。山东省外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一栏填写方式如下: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经济学院、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的新生填写: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联系电话:0531-88364952);
公共卫生学院、基础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的新生填写: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联系电话:0531-8838255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土建与水利学院、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体育学院的新生填写: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923号山东大学(联系电话:0531-88392536)。
2017年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新生须知济南校区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