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按照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五年内通过我校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2017年山东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学管理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