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班、高职班):本科200分;专科185分。
2.音乐学(理论)类专业:本科220分。
3.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专业:本科265分。
4.录音艺术类专业:本科275分;专科255分。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专业:本科250分。
6.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255分,专科240分。其中本科层次各专业(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除外)视唱练耳及乐理
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专科层次各专业(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除外)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专科层次各专业(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除外)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2017年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艺术体育招生专业一览表含省艺术体育类招生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