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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2017年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7 06:28: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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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录取原则: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录取总分低控制线。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

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3.考生总成绩按“文化考试(300分)”与“综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300分)”1:3的比例折算计入总分,满分400分。

  ??????????? 2017-05-22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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