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的政考意见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考试成绩
普通类考生由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中职类考生由笔试成绩与技能成绩或综合素质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艺术类考生由笔试成绩与技能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3、录取程序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按类别、专业划定文化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的控制线。
(3)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未录满额,从二志愿尚未录取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果总分相同,按文化基础综合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录取。
(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
(5)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单独招生报考人数的75%进行录取。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所有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普通高中类、中等职业学校类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校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相应专业、类别中的尚未录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录取。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7年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单独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单独招生报考人数的75%进行录取。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所有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