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的实际科研成果等进行审核,对达到一定要求的科研成果进行加分。科研项目加分在考试成绩的基础上直接累加,多项成果可以累加,但总分不超过5分。各类科研项目均只计算排名第一的承担者。加分分值按下列标准确定(认定标准按我校科研处标准执行):
1.论文:权威期刊5分/篇;CSSCI期刊3分/篇;外语核心期刊2分/篇。
2.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分/项;教育部规划项目4分/项;省级社科规划项目3分/项;厅局级项目2分/项。
3.获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5分/项;省级社科奖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3、2分/项。
2017年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项目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