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年制高职录取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28号)要求,各市(州)招考办应于7月7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高中阶段统一考试所有考生的成绩库、报考五年制高职考生的志愿库和特征分库。
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市(州)招考办上传的考生报名、志愿、成绩(等级)及特征分数据库以及各学校在市(州)的生源分布情况、学校招生规模数进行综合平衡,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出档并直接打印录取新生详情单交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在9月份调剂录取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
(2)三年制中职录取
各市(州)招考办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数,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出档并录取。具体录取时间、地点、录取方式以及录取通知书是否统一印制、打印等,由各市(州)招考办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并通知招生学校。
2017年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