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7年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录取照顾政策

2017年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办法录取照顾政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0 17:31:00 解决时间:2018-03-25 16:28

满意答案

六、录取照顾政策

(一)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职录取照顾政策

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线的,调档供学校审录。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攀枝花市仁和区、乐山市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可在20分的范围内适当照顾加分,具体加分办法和加分幅度,由市(州)招考委拟报省招考委审定后执行。

2.三州十七县两区以外的市(州)、县(市、区),杂居、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3.归国华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多种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高分值的加分项目,不再累计加分。

符合以上3、4条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有市(州)以上[含市(州)]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证件;考生的加分(即特征分)材料由市(州)招考办审核后,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特征分数据库结构,建立考生特征分数据库,于7月7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二)三年制中职学校录取时,应优先录取符合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

(三)其他政策规定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业的考生,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录取。

师范学校招收女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招生总数的35%。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是否招收男生以及招收男生的比例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省教育考试院或市(州)招考办公布学校招生规模数和招生专业目录时一并向社会公布。

除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不得划分录取男女生的比例。学校在录取中不得性别歧视,不得歧视应试非英语语种的考生。

  ??????????? 2018-03-25 16:28

类似问题答案

2017年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职录取照顾政策
(一)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职录取照顾政策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线的,调档供学校审录。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攀枝花市仁和区、乐山市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可在20分的范围内适当照顾加分,具体加分办(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录取照顾政策
六、录取照顾政策(一)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职录取照顾政策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线的,调档供学校审录。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攀枝花市仁和区、乐山市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可在20分的范围内适当照顾(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适用于在川招生所有院校的录取照顾政策
第十四条适用于在川招生所有院校的录取照顾政策: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其他政策规定
(三)其他政策规定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业的考生,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录取。师范学校招收女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招生总数的35%。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是否招收男生以及招收男生的比例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省教育考试院或市(州)招考办公布学校招生规模数和招生专业目录时一并向社会公布。除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不(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适用于在川招生所有院校的录取照顾政策
第十四条适用于在川招生所有院校的录取照顾政策:1.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统一招生部分
(一)统一招生部分1、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录取招收高中毕业生的统一招生部分即藏区“1+2”招生录取方式为远程网上录取。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录取(1)五年制高职录取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28号)要求,各市(州)招考办应于7月7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高中阶段统一考试所有考生的(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跨省招生
(三)跨省招生中职学校(含省内、省外)跨省招生须经教育部批准,并在生源所在地教育厅(教委)备案方可进行招生。招生办法及录取方式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要求执行。(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四川省高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和政策照顾、录取照顾在中职学校所在地参考的报名办法
2.在中职学校所在地参考的报名办法:报名前,凡拟参加普通高考的“9+3”学生均应向学校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交所就读中职学校。户籍未转出学生的申请应包含两项内容:一是申请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参考,二是申请享受户籍地的加分照顾政策;户籍已转到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则只申请享受原户籍地的加分照顾政策。报名时,中职学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在本校就读,持学生名单及其(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