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本(含本一、本二,下同)、专科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单独公布的本、专科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
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本、专科及本、专科预科录取,均根据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按1:1投档比例投档供高校审录。预科投档时,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本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我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100分,专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我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100分。从2017年秋季入学高一年级学生在2020年毕业时开始,本、专科预科录取标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藏、彝文一类模式考生如兼报普通高校非藏、彝文专业,按普通高校所在本、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投档时先投普通高校非藏、彝文专业;藏、彝文一类模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按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相关政策和办法执行。对填报普通高校本、专科且达到学校调档线的已投档考生,有关普通高校审阅档案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藏、彝文一类模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本、专科层次免费师范生,投档安排在报考藏、彝文专业本、专科层次相应批次前单独进行。第一志愿投档时,在本批次省控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结合本地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在同类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后续志愿和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免费师范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我省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3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有关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