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民族班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其录取工作安排在有关招生学校本、专科相应批次内进行,其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专科相应批次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民族班录取时,投档成绩包含考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民族班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
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4)关于定向、民族班和预科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