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第一次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见附件1),实行公开征集志愿,具体安排由相关市(州)制定并公布。相关市(州)招考办负责组织线上落榜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并按照《五年制高职补录征集志愿数据库结构》(见附件2)的要求于9月12日9:00至14日18:00前将补录数据库报省教育考试院0004@***邮箱,逾期不再补报。
征集志愿补录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学校未完成计划数按1:1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供学校审录。
征集志愿补录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学校未完成计划数按1:1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供学校审录。
(2)第一次已录取满额的学校,未报到新生实行退一补一。已录取的五年制高职新生原则上不得退档换录。
2017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补录五年制高职补录先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后进行未报到考生的退一补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