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各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及录取的督查(包括复试程序、复试办法、录取结果、投诉处理等)。各学院对所有的复试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办法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对不称职的复试人员要及时调换。
2017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