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规定的A类的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基本相同;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科目代码201)的考生可以调剂到英语二(科目代码为204)科目相应专业,统考204英语二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剂到201英语一相应的专业;没有统考英语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我校招生章程需统考英语的专业。
5.总分超过国家分数线50分以上且符合前五项规定的上线考生,可以书面向我校对应的专业提出调剂申请。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同意后,可以参与我校的复试。如复试合格,我校可以利用第一次复试完后未完生任务的剩余计划,优先录取这类考生。
6.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7.各学院不得接收不符合学校调剂公告规定的任何调剂考生。
2017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调剂具体规定类似问题答案